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开发商逾期交房
开发商逾期交房你好: 请问我的房子 《商品房预售合同》 上房子交付期限是 出卖人应当在2012年2月28日前交付买受人使用,商品房预售合同 上第九条写的内容是: 1、按逾期时间,分别处理(不作累加) (1)逾期不超过 60 日,自本合同第八条规定的最后交付期限的第二天起 至实际交付之日止,出卖人向买受人支付已交付房价款万分之 壹 的违约金,合同继续履行(2)逾期超过60日,买受人有权解除合同,买受人解除合同的,出卖人应当自买受人解除合同通知到达之日起 30 天 内退还全部已付款,并按买受人累计已付房款的万分之 壹 向买受人支付违约金。买受人要求继续履行合同的,合同继续履行。自本合同第八条规定的最后交付期限的第二天起 至实际交付之日止,出卖人应按日向买受人支付已付房价款万分之 壹 (该比率应小于第(1)项中的比率)的违约金。 疑问1、我想询问下 开发商至今未交房子 我该怎么通过法律途径维权?疑问2、如果开发商10月1日交房 按合同规定 开发商应该支付我多少违约金? 先谢谢了,希望能有人给我确切的回复,谢谢!!
地区:山东-青岛 分类:经济法律-房产纠纷 提问时间:2012-09-21 18:54:49
提问者:
277127635
董晓峰律师
山东 青岛
13969869109
根据你提供的材料,你既有权解除合同要求开发商返还房款并支付违约金,也可以继续履行合同等待开发商交房并领取迟延交房违约金。
回答时间:2012-09-26